admin 發表於 2022-2-17 22:44:22

陈东晟:台灣不应禁止人才赴陸|两岸大學生文化體验营

2018年7月28日至8月4日,由北京师范大學人文宗教高档钻研院、中國文化院、凤凰網、台灣中時媒體團體、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等单元,结合主理的第九期海峡两岸大學生文化體验营将在大陸举辦。

本期體验营以“翰墨纸砚文化之旅”為主题,拔取杭州、湖州、宣城(泾县、绩溪)、黄山(歙县、屯溪)等地為考查點,率领两岸大學生领會翰墨纸砚的发源和汗青成长進程,察看、體验其邃密的建造,感觉翰墨纸砚所承载的中華书写文化。

體验营共挑選大學生营員去疣膏,40名,大陸和台灣各20名,别离由凤凰網和台灣《旺报》經由過程前期征稿和口试從两岸高校中挑選。本文為两岸大學生的报名征稿選发。

本年二月尾,大陸國台辦颁布了「關于促成两岸經济文化交换互助的若干辦法」,俗称「惠台31项辦法」,其政策内容,除含有「使台資企業得介入重點政策『中國制造2025』」、「支撑台商设立智能制造等别致制造業之研发中間與區域总部」、「授與台資企業税收上之优惠及设立上之廉价」等针對台商之政策外,最首要的,即系吸惹人才之巨量開放政策,不单使台灣人获得大陸境内各项职業测验、介入特定勾當之資历,亦鼓動勉励台灣人材申请基金补贴、规划补贴,乃至亦對付影视、醫师、西席、状师等專業职員,授與出格之优惠,或是手续上之廉价;较着地,系欲透過政策上之大量開放、既有限定之松绑、易地执業之便當,吸引台商、台灣人材赴陸投資、開業或执業,以填充、完备其总體財產链之技能环節、資金活動,并踊跃缔造「人材區位」之上風,达致「扩展人材库之創建」和「促成中國总體財產成长」之政策運動彩券單場,目标。

陈东晟,台灣政治大學

暂先非论對台商优惠部門,對付大陸當局吸引台灣人材之政策,台灣當局做了些甚麼?

四月尾、蒲月初時,教诲部发函至各公私立科研機构及大學院校,其内容指出,大陸各项國度基金及國度重點研发规划,属官方性子,台灣公私立科研機构、大學院校現职專任西席及相干职員,未經允许不得屋瓦工程,介入,也制止公私立專任西席赴陸任教;易言之,台灣當局面临大陸當局所祭出之人材政策,其实不是用更好的政策或更高的薪水来留下西席人材,而系直接制止此等人材赴陸任教或介入大陸之研发规划,何等荒诞的政策!由于担忧另外一半被圈外人吸引走,以是直接把他/她绑在家里,這是甚麼逻辑?该种「头痛醫头,脚痛醫脚」、治标不治本的政策绝非正道,而台灣當局应若何面临大陸之人材政策,笔者認為,应可分為二方面會商:

遏制赴陸执業之制止政策

起首,即系遏制今朝愚笨至极之制止赴陸政策;台灣當局期欲透過制止台灣西席赴陸任教或限定其介入大陸之研发规划,达致留住人材之目标,但為此等制止,实可能造成法令上、政策上之不需要争议;起首,该政策以内容暗昧不清,并未说起若何制止西席赴陸任教或限定其介入规划,系要直接制止其赴大陸,抑或仅制止其接管黉舍聘用或规划之邀约?若之前者之方法為制止,实紧张陵犯人民之迁移自由,按司法院释字第454号、第542号、第558号诠释,大法官認為,若欲對人民之迁移自由加以限定,除须有法令之划定外,亦须合适宪法第23条之比例原则,就该政策而言,纵台灣當局後续以法令详加划定之,然為此等@制%5a8Mn%止或限%gdGK3%定@,究有多麼合法之来由?是出于台灣平安之斟酌?或是防免台灣钻研功效遭大陸不妥操纵?再退步言之,纵有此些「看似合法」之目标,但在手腕上,绝對有「晋升钻研功效之管控」、「創建避免西席泄密轨制」等其他陵犯人民权力水平较小之手腕,实难認此等@限%gdGK3%定或制%5a8Mn%止@合适宪法第23条之比例原则,若台灣當局為此等@限%gdGK3%定或制%5a8Mn%止@,恐有违宪之疑虑。而若今後者之方法為制止,应仅能@制%5a8Mn%止或限%gdGK3%定@到「情势上」之聘用或邀约,究若何防免台灣西席「本色上」赴陸任教或介入规划,应有至關之坚苦

次之,若以我台灣當局今朝之政策趋向、面临大陸之人材政策立場而言,台灣當局极有可能再以此等粗鲁、直接之方法,@制%5a8Mn%止或限%gdGK3%定@其余專業人材赴陸事情,但此等方法究系否得當且有用,应有疑义,纵@制%5a8Mn%止或限%gdGK3%定@此些人材赴陸事情,此些人材仍可择選前去大陸壯陽藥物,之外、较台灣事情情况為佳之國度事情,仍造成人材外流之问题;台灣當局若不着手改良事台北外送茶,情情况、就業愿景等内部问题,即便履行此等粗鲁、直接之方法,@制%5a8Mn%止或限%gdGK3%定@人材赴陸事情,仅為治标不治本,「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人材仍會外流至其余國度,仍造成台灣財產竞争力降低、损失人材區位之上風等问题;何况,承上述,若何本色地@制%5a8Mn%止或限%gdGK3%定@專業人材赴陸事情,系以回國後惩罚之方法,抑或系以限定赴大陸之方法?而履行此些方法,系否又可告竣「防免人材外流」之目标?容有疑义,而以政策履行面言之,亦有至關之坚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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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找回台灣总體成长之愿景

笔者認為,比起直接@限%gdGK3%定或制%5a8Mn%止@人材赴陸事情,无宁以「找回台灣总體成长之愿景」為現阶段之成长方针、作為制定政策之目标;台灣人材之以是出走,重要關头在于「不得意在台灣之薪資或待遇」、「對付台灣之財產成长,没法许人材们一個夸姣的将来、杰出的成长空間」,且辅以台灣今朝之劳权成长倒退、政治恶斗剧烈等内政之不良成长觀之,今朝台灣的就業情况,实难以给這些人材们比大陸更好的就業情况或将来成长空間,故交才方纷繁出走,赴陸追求更好的待遇或将来成长空間。

是以,台灣當局应先闭幕今朝不良以内政成长、不乱内政之成长,再之,应從新审阅台灣于全世界財產链之职位地方及脚色,寻觅出可能之成长機遇、冲破之關头,制定一分身政治、經济、教诲、財務之总體性成长政策,除应订定相干之財產补贴、財產成长政策,更应器重人材方面之计谋;在教诲面,应逐一检视各层级教诲之问题,并解决之,不乱供应人材之管道、输出量,并在钻研层面,授與钻研职員足够之經费及成长空間,使其不致出走、得以收视反听于钻研;在政治面,最少做到「不歹意斗争」,方不致扩展内讧、损耗社會能量,别的,并应踊跃规复與大陸瓜葛,解决两岸瓜葛冰冻问题,一方面除可能使陸客回流、促使大陸松绑某些限定、促進两岸工贸易来往,另外一方面,虽現阶段人材有外流于大陸之趋向,但如果台灣有朝一日能供给较大陸為佳或最少不要差太多的就業愿景、将来成长空間,笔者認為,此些人材仍有機遇再回到台灣,為台灣之財產成长尽一分心力,究竟结果,人之天职,仍是在認识的处所做認识的事變;在經济、財務方面,应從新审阅台灣于全世界財產链之职位地方及脚色,考虑可能之「台灣愿景」,并以此作為参考,制订關头之財產计谋、經济计谋,以吸惹人才回台效劳、事情;固然,若能以「缔造另外一個經济古迹」為愿景举行尽力,笔者信赖,人材外流之环境,必能有至關之減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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